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论文(设计)后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06日 09:10 作者: 点击:[]

各院(系):

    为做好2016届毕业论文(设计)后期工作,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把论文质量关

    1.2016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按照《新乡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院教字[2012]22号)和《新乡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与排版打印规范》(院教字[2012]23号)文件要求执行。

    2.各院(系)对2016届毕业论文(设计)开展检查和验收工作,及时查漏补缺,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

二、毕业论文(设计)抄袭检测工作

根据《关于进行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及监测工作的通知》安排,我校自425日起已为2016届毕业生开通了第一次论文检测,检测结果可供学生和指导教师参考,如果复制比例达到25%或以上比例,疑似有抄袭行为,由指导教师进一步认定,并指导学生进行修改。

第二次检测为最终检测,时间为52日—8日。学生上传修改后的论文,并查看检测结果。如检测后复制比仍大于25%,则取消该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该生毕业论文(设计)须重新撰写,并再次答辩,同时对相应指导教师进行通报。对认定结果持有异议的师生均可向学校教学委员会提请申诉,学校教学委员会须及时受理并做出最终仲裁。

本着“以人为本、关爱学生”的原则,学校的检测全部免费,请广大师生不要自己花钱通过其他途径进行检测,以免额外增加费用或造成本人撰写的论文被不法检测机构利用而外泄。

    三、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及成绩录入时间安排

    1.2016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原则上应安排在515日之前进行,各院(系)要严格答辩过程管理,客观公正评分。

    2.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完成后,各院(系)应于519日前将本单位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只录入题目和综合成绩)。

    四、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一)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为学生本人完成;

2.选题科学,符合本专业教学要求;

3.能够较好地体现本专业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综合应用;

4.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独到见解,或具有一定的实用(参考)价值;

5.必须为当年获得优秀成绩的毕业论文(设计)。

   (二)推荐数量:

各院(系)应按各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5%的比例向学校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五、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院(系)要结合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与生产、社会实际的结合程度、难度、工作量、指导过程是否规范等,以及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人数、专业、起止时间、不同类型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特别是应用性题目所占的比例、指导教师人数、职称结构情况、工作措施、经验及存在问题和改进建议等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对本届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做出全面的质量分析,撰写出“2016XX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六、需归档和上交的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学生个人的归档材料

    1.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2.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3.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表

    4.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

    5.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

    6.毕业论文(设计)定稿

    7.其它毕业论文(设计)资料(包括图纸、试验记录、原始数据、实物照片、图片、录音带、设计手稿等)。

以上材料装入“新乡学院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档案袋”,由院(系)存档备查。其中,第1-6项为必装材料,第7项可按实际情况执行,具体请参考档案袋下方填写说明。

另外,6项最终交院(系)存档的“毕业论文(设计)定稿”,需用教务处下发的新版封皮纸装订(新版封皮纸各院系可派人持签字盖章的“实践教学材料领取一览表”于510日到教务处实践科领取),封皮纸上用黑色签字笔规范书写论文题目、姓名、学号、院系、专业、年级、指导教师及日期等信息。

   (二)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归档

    1.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

    2.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情况统计表

3.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

4.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及题目申报审批表

5.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

6.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

7.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分析表

8.校级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推荐汇总表

9.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按专业命名文件夹并打压缩包)

10.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格式模板见附件)

以上材料其中1-3项已在中期检查中完成并上交教务处,院(系)存档备查即可;4-10项需于531日前送交教务处实践科(纸质版盖章、电子版发至邮箱xxxysjk@163.com);以上材料作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量核算的依据。

说明:需用到的表格请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实践科”栏目查找,并自行下载。

教务处实践科    

二〇一六年五月六日

上一条:新乡学院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期中考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挑选2016届毕业生学历照片的通知

关闭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