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学院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5日 08:08 作者: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教学管理,深入了解教学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我校将在第9至10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实施

1.学校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组,全面负责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2.各院(系、部)要对期中教学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提交分析研究报告。

3.学校对各院(系、部)反映的共性问题,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二、检查时间

定于4月25日—5月8日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具体时间为:

1.4月25日—5月1日,为院(系、部)自查、全员听课评教阶段。

2.5月2日—5月8日,学校组织专家分别到各教学单位进行检查,检查各单位教学运行情况。

检查时间在检查前一天通知。

3.5月3日之前,交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总结(附件1)、同行评教结果汇总表(附件2)、师生座谈会记录和总结(见附件3)、教师评学汇总表(见附件4)。

    三、检查方式和内容

(一)院(系、部)自查

1.组织召开教师、学生代表会议。

2.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情况;

3.教师的备课、教学进度和作业批改情况;

4.教学院(部)领导听、评课制度的执行情况;

5.教师遵守教学管理规范情况;

6.教师调、停课记录;

7.教材使用情况;

8.学生上课出勤、课堂纪律等学风状况。

9.实验教学计划制定及实验课表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10.实验课教案及实验报告的批改情况;

11.实验指导教师配备及指导情况、实验教学的组织与管理工作情况等。

(二)学校集中检查

教务处将会同校教学督导委、教学质量检测与评估中心、素质教育中心及院(系、部)领导分组对各教学单位的教学情况进行集中检查。

    四、其

1.各院(系、部)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计划,真正把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及时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人员,并提出改进意见;对教学管理和教学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教学单位要进行专题研究,相关建议或解决措施应及时向学校反馈。

2.各院(系、部)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按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相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改科(A14-0214),纸质版需加盖部门公章。

3.教学检查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如下:马蕊,3682593。

 

                                      

教务处       

一六年四月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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