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请于4月15日18:00前将2016年3月的工作量汇总情况交至教务科。材料包括:《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外聘教师担任课程工作量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及纸质版(打印并加盖公章)各一份。
请注意以下事项:
1.请各单位于每月15日,定期提交上个月外聘教师工作量汇总情况;
2.仅填写外聘教师担任课程的工作量,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量将在此项工作完成之后单独计算;
3.为了便于财务处及时发放课时费,提交的银行卡卡号仅限中国银行借记卡。
联系人:张文杰; 联系电话:3683007。
教务处教务科
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