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教学〔2015〕7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本着招生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我校教育教学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学生可提出调整所学专业的申请。
具体办理流程为:
1.学生到http://jwc.xxu.edu.cn/info/1983/4941.htm网页下载《新乡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并填写基本信息。
2.于 2015 年 12 月 4 日 前 ,交至教务处教务科。
3.调整结果以河南省教育厅审批结果为准。
请各院系通知到学生。
新乡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上一条:关于2015年申报教师系列中级职称人员教学业绩量化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