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学院关于申报河南省教育厅2016年度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9日 09:50 作者: 点击:[]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度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师〔2015920号)精神,现将组织申报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化教师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师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立足教师教育改革实践,借鉴国内外教师教育研究的最新成果,促进高等院校和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县级教师培训机构以及各级教科研部门的紧密结合,树立以科研促改革、兴改革的意识,通过组建科研团队和项目资助的方式,按照培育组建、团队申报、评审认定、合作研究、绩效评价、结项奖励的程序,引导高等师范教育与基础教育的协同创新,引导高等师范教育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引导高校和中小学教师开展教师教育发展研究创新实践工作,促进广大教师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提升科研能力、提高教学水平、解决实际问题,逐步引导广大教师向教育实践专家转变,研究、实验、总结、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教师教育研究和创新实践成果。课题研究立项的原则是以问题为中心,立足省情、校情,结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情况,突出解决教师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师教育领域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二、立项数额

我校将按照省教育厅分配的名额择优推荐重点项目3项,一般项目7项。

三、申报要求

(一)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较高的教师教育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其中,重点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同时,项目负责人在相关领域要有一定的研究积累,并按要求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和最终研究成果评议会,汇报课题研究成果。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原则上不能超过2个项目。已承担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在规定周期内尚未结项者,原则上不得申报新的课题。

4.高等院校实施“双导师制”中聘请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中小学一线教师,可以作为课题主持人进行申报。支持和鼓励高等学校、中小学一线教师和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教师、教研员、教育科研人员联合申报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

5.项目组成员不超过8人(含负责人),同时必须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研员或教师进修学校教师、从事基础教育管理的人员参与,比例不少于40%

(二)研究要求

1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范围主要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职前培养、新入职教育和职后的专业发展以及高等师范教育服务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相关领域,围绕此范围,在教师教育体制、机制、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以及师范生招生选拔、中小学教师培养模式、教师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教师教育信息化、教师教育经费投入等领域开展研究,不在上述范围者将不予立项。

2.目负责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除取消项目申请资格外,并对有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

3.课题研究强化实践的价值取向,着力解决实践问题,必须紧扣所研究的课题内容,有系统翔实的文献综述,有科学、可行的研究路线和技术方案,重点突出,难点明确,创新点清晰,按时呈报研究成果,确保成果质量。

4.各高校在组织申报时,要严把质量关,规范申报材料,提高课题质量,要认真审核申请书的内容,特别是严格审核申报资格、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及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质量;要根据本校的学科优势,以当前我国、我省教师教育改革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聚焦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体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

四、经费来源

对省财政直供经费的高等学校,省教育厅给予课题研究专项经费资助,经审查批准立项的重点课题每项资助3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8000元,高校按1:1比例配套项目资金。指导性立项课题由课题项目组自筹经费。为推进我省教师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强教师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项目立项将向教师教育特色突出的院校倾斜,向国家级、省级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倾斜,向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倾斜。委托课题将根据全省教师教育改革任务和教师教育领域关键、薄弱环节寻求突破情况下达。

于现有财政体制和财政供给渠道,非省财政直供高等学校,要争取当地财政部门的支持,并加大对教师教育改革课题经费的投入,对于评审立项的各项课题,研究经费由承担单位或同级财政主管部门解决。

五、课题研究立项程序

课题的申报、评审、立项及结项等均参照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具体程序是:

1.培育组建。通过教育类课程教师培训计划、创新实验区计划,高等院校教师和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基础教育教研室、教师进修学校教师相结合,组建科研团队。

2.团队申报。以团队形式,自愿进行申报,申报内容参考《课题研究立项指南》。

3.评审认定。教育厅组织评审专家评审、认定一批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课题。

4.合作研究。在项目负责人主持下,科研团队根据批准立项的课题,按项目申请书约定的研究内容进行研究。

5.绩效评价。立项项目须按规定报送课题研究进展;课题结项时,教育厅组织专家对项目研究成效进行评估。

6.结项奖励。根据绩效评价意见,对优秀课题成果,进行奖励;对合格课题成果,予以结项;对不合格课题,不予结项。

六、研究期限、成果形式

(一)重点课题(含委托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一般项目和指导性立项项目原则上为1年。

(二)成果形式为论文、专著或研究报告,部分成果择优论证后直接应用于实践。

七、申报方法及时间

此次申报工作使用“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管理系统”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和报送。

各申报单位务于116日下午1800前将有关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同时将相应电子版文档发送至jwcjiaoxueke@126.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须报送的材料包括:

1.《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含电子版)和校级立项文件(各1份)。

2.相关证明材料: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三年内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项目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的著作或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各1份,按序装订成册并装袋,每袋限装一个项目的材料,袋子的正反面分别粘贴项目申请书封面和袋内材料目录)。

所有申报材料不再退还,请自行留底。

附件:

1.课题研究立项指南

2.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教务处   

2015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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