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重(补)修工作安排如下:
一、重(补)修课程范围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2015级本科生开设的课程。
二、重(补)修对象
2013级和2014级本科生中,缺考、违纪或经补考后仍不及格者;已获学分但有意重修提高成绩者;学籍异动(转学、转专业、复学等)需补修者。
三、重(补)修工作流程
1. 9月24日:
(1) 学生所在院(系)通知2013级、2014级本科生登陆教务处网站查看本通知;同时,提醒学生仔细阅读《学业指导手册》中“新乡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课程重修的规定。
(2) 学生转入院(系)为学籍异动的学生开具《新乡学院成绩认定通知单》(附件1),以此提醒学生需补修的课程。
2. 9月25日:学生向课程承担部门递交申请
(1) 缺考、违纪或经补考后仍不及格者:
登录教务网络管理系统,进入下图所示界面,按照图中步骤查看重修课程,如有遗漏和错误,请及时联系教务处教务科; 然后填写《新乡学院学生课程重(补)修申请表》(附件2),递交给课程承担部门教学秘书(附件3)。

(2) 已获学分但有意重修提高成绩者、学籍异动需补修者:
填写《新乡学院学生课程重(补)修申请表》(附件2),递交给课程承担部门教学秘书(附件3)。
3. 9月28日—29日:课程承担部门处理申请
(1) 对缺考、违纪或经补考后仍不及格者:
课程承担部门根据学生递交的重(补)修申请表,综合考虑上课时间不冲突、上课地点容量等因素,为其安排任课教师及上课班级,安排结果填写在学生申请表上;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操作,操作途径见下图方框内提示,然后按照下图两种方法之一进行重修处理。


注意:若学生的上课时间与重修课程的所有时间均冲突,则可根据课程承担部门实际情况,为报名学生指定上课班级及任课教师,且必须指定一个,否则期末将无法为该生录入成绩。
(2) 对已获学分但有意重修提高成绩者、学籍异动需补修者
课程承担部门根据学生递交的重(补)修申请表,为其安排任课教师及上课班级(尽量保证时间不冲突),并将安排结果填写在学生申请表上即可,由教务处根据《新乡学院学生重(补)修情况汇总表》在系统中操作。
(3) 汇总
填写《新乡学院学生重(补)修情况汇总表》(附件4),9月29日前将电子版及纸质版盖章交到教务处;通知相关任课教师,做好授课及教学管理等工作。
4. 10月7日:学生查看申请处理结果
学生登录教务网络管理系统查看申请处理结果(下图),如有问题请及时向课程承担部门教学秘书咨询。

四、重(补)修学生新学期随2015级相关班级上课并参与课程考核等环节。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