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教学效果考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09日 11:30 作者: 点击:[]

各院(系、部):

依照《新乡学院教学效果评价暂行办法(修订)》[院教字(2012)8]的规定,于91818:00之前完成对2014-2015学年的教学效果考评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认真汇总《20142015学年教学效果综合考评表》(见附件),成绩按降序排列。

2.严格按照综合成绩评定等级,其中优秀人员比例不得超过评价教师总数的35%

3.考评结果在报教务处之前须在本单位公示。

4.在上学年中,出现有教学事故的教师不得评为良好及以上级别。

5.上学年教务系统中不显示课程且有教学工作量的教师,如参与教学考评需另附情况说明。

6.918日之前将“2014-2015学年教学效果考评汇总表”送教务处质量管理科(纸质版盖章,电子版发邮件jwczlgl@xxu.edu.cn)。

 

如果有问题,请与教务处质量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3682682

 

 

新乡学院教务处

                               201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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