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2015]33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5年本科专业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2015年度新增本科专业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附件1)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附件2)执行。
二、申报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参照《新乡学院本科专业设置和调整管理办法》(院教字[2009]11号)。
三、申报的新专业符合学校办学定位。论证报告中要有地方行业、产业人才需求,河南省已有多少高校设置此专业等内容。
四、于2015年7月19日上午将《新增本科专业论证报告》(一式三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目录内专业》(附件3,一式三份)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科,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教务处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