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 (设计)进行抄袭检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4日 09:45 作者: 点击:[]

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我校毕业论文 (设计)质量,规范管理,科学引用文献资料,杜绝毕业论文 (设计)教学过程中的抄袭、拷贝等学术不端现象的发生,学校决定抽取部分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 (设计),采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进行检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范围

按照各专业毕业生数的一定比例抽取论文 (设计)参加检测,具体抽测学生名单见附件。有特殊情况不适宜检测的毕业设计,请各院(系)在检测前作出说明,并送交教务处实践科审核。

二、检测时间

第一次自检时间:五月四至六日。学生可在此时间段根据检测结果对论文进行修改。

第二次最终检测时间:五月七日。请各院(系)汇总指导学生毕业论文 (设计)的电子版(电子版论文命名格式为:“学号_作者_文献名称.doc”。例如“20101101101_张三 _大学计算机基础教育.doc”) ,交教务处统一打包上传到检测系统。

三、检测方式

学生自检方式:登录http://check.cnki.net/,点击进入“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进入高级版”,进入“教师/学生入口”,输入“学校、用户名、密码、身份、验证码(用户名与密码均为学号)”进行检测。

四、检测结果认定标准

结果类别

检测结果

性质初步认定

A

R30%

通过检测

B

R30%

疑似有抄袭行为

注:R为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五、检测结果处理办法

1.文字复制比在30%以下(含30%)的毕业论文(A类),视为通过检测。

2.文字复制比达到30%以上的毕业论文(B类),视为疑似有抄袭行为,该生毕业论文(设计)须重新撰写,并再次答辩,同时对相应指导教师进行通报。对认定结果持有异议的师生可向学校教学委员会提请申诉,学校教学委员会须及时受理并做出最终仲裁。

希望各学院广大师生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进一步加强自律,共同维护我校教育教学良好声誉,促进学生毕业论文 (设计)质量不断提高。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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