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经领导研究决定,外聘教师的课时费将按月发放。请各单位于本周三(4月15日)18:00前将2015年3月的工作量汇总情况交至质量科马蕊处。材料包括:《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外聘教师担任课程工作量汇总表》电子版(marui0371@163.com)及纸质版(打印并加盖公章)各一份。
请注意以下事项:
1.请各单位于每月15日,定期提交上个月外聘教师工作量汇总情况;
2.仅填写外聘教师担任课程的工作量,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量将在此项工作完成之后单独计算;
3.为了便于财务处及时发放课时费,提交的银行卡卡号仅限中国银行借记卡;
4.尚未交《新乡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的单位请于周三前提交。
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