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依据教育部评估专家进校期间对我校教学方面反馈的整改建议,我校将在第元月8日至元月18日(19周至20周)开展期末教学专项检查工作,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实施
1.教务处成立教学专项检查工作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
2.各院(系、部)要成立本单位教学专项检查工作组,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二、检查时间
定于元月8日—18日开展期末教学专项检查。具体时间为:
1.元月8日—14日,为院(系、部)自查阶段。
2.元月15日—18日,学校组织专家分别到各教学单位进行抽查。
三、检查方式和内容
(一)院(系、部)自查内容
1.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教材选用质量情况(见附件1)。
2.201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及指导教师的质量情况(见附件2) 。
3.本学期本科生期末试题质量情况(见附件3) 。
4.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课程编排情况(见附件4)。
5.跨院系开设专业基础课程情况(见附件5)。
(二)学校集中检查
教务处将会同校教学督导委、院(系、部)领导分组对各教学单位的教学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梳理、反馈。
四、其他
1.各院(系、部)要高度重视教学专项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计划,真正把教学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及时查找存在的问题。
2.各院(系、部),要认真填写附件1、2、3、4、5,并在此基础上完成附件6的内容。于元月15日之前,将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和汇总表(附件6)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A14-0210)(纸质版需加盖部门公章)。
3.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如下:赵老师,3682682。
教 务 处
二〇一五年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