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2008]21号文件的精神,在校生必须进行学年电子注册。为进一步核查我校在校生学籍信息,请各院系部安排辅导员认真核对。现将有关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此次信息核对的时间为:2014年12月30日至2015年1月5日。
二、2015年1月5日,以院系为单位将“新乡学院在籍学生名册”信息核对表交到教务处教务科(A14-0213)。
三、“新乡学院在籍学生名册”以班级为单位,主要字段为:学号、姓名、性别、是否在校(是否在校分“在校”、“不在校”,“不在校”为办理了休学、保留学籍手续)。
四、如果有漏掉学生或特殊情况的,在空白处写明情况。
五、核对无误后,辅导员需在“新乡学院在籍学生名册”上签字。
教务处教务科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