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2014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基本按照去年《新乡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和《排版与打印规范》执行,但在字数要求以及表、图等细节的规定等方面有所调整,具体要求详见教务处网站—下载—实践科《新乡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排版与打印规范(2014)》。
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结束后,各院(系)要写出书面总结材料,并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材料的整理归档与报备保存工作。有关事宜见本通知附件。
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上一条:关于部分专业认知见习停课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认真组织讨论教务处草拟的3个教学管理文件(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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