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模拟评估看出,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还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现以学科组的形式开展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复核、互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核、互审的重点内容
1.培养目标、培养要求等几部分文字内容是否符合办学定位、专业要求,是否与设置的课程相对应,是否符合学校规定的统一板式(培养要求的板式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修改)。
2.课程设置是否符合专业要求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包括课程名称,学时(学分)要求,通识课程要求,必修课选修课要求,实践教学要求以及各种比例要求等。
3.方案中是否存在错误,包括文字错误、排版错误等。
二、工作方式
1.每个学科组在固定的地点集中工作。
2.打印出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排版稿(附件1),直接在排版稿上修改,修改内容较多可加附页。
3.本专业自己复核。
4.本学科组互审。
5.将修订最终稿加盖公章及院长(主任)签字后,于2014年1月17日前交教务处教学科。
三、主要参考资料
1.《新乡学院关于制(修)订2013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各院系都有印刷版)
3.兄弟院校人才培养方案(附件2)
四、工作时间
2014年1月14日-16日
五、工作人员
侯玉印、李国伟、梁桂珍、程素君、李艳叶、左攀峰、任敏、高雪霞、马芸、张玉山、耿聪、商忠、孟田、徐绍红、袁贵勇、魏增菊及院系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的相关人员。
六、分组和工作地点
工作地点单位为组长单位,负责召集人员和开展工作
1.文学院、历史系、政法系、外国语学院。工作地点:A-01号楼,5楼文学院会议室。
2.数学与信息科学系、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工作地点:A-14号楼,4楼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会议室。
3.机电工程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系、土木工程与建筑系。工作地点:A-09号楼,4楼物理与电子工程系会议室。
4.化学与化工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系。工作地点:A-15号楼,2楼化学与化工学院会议室
5.艺术学院、体育系、音乐系。工作地点:A-04号楼,5楼音乐系会议室
6.教科系、新闻传播系。工作地点:A-11号楼,2楼教科系会议室
7.商学院、管理学院(工作已完成)
教务处
二○一四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