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的排课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本次排课的工作流程、时间安排和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
1、12月10日—12日:各院(系)于12月12日之前完成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各专业教学计划的核对工作;
2、12月13日:教务处统一读取各专业教学计划生成开课计划。如果开课计划有变更,须填写《新乡学院培养方案调整申请表》并经教务处审批后方可变更;
3、12月16日—12月19日:课程承担单位于12月19日之前录入学期教学任务,以免延误排课时间;
4、12月20日—12月24日:教务处对全校公共课程的课表进行编排,相关教学秘书请于24日17:00导出课表通知任课教师核对;
5、12月25日:公共课表如有问题请在此时间内到教务处调整,过期不再作任何改动(教务处不接受个人调课请求,只对教学秘书);
6、12月26日—12月31日:各院(系)编排专业课程(包括实验课),排课过程中尽量全面考虑任课教师的要求及意见,教务处不再接受调课请求;
7、2014 年1月2日:各院(系、部)打印课表并通知到上课教师和学生;
8、2013年12月26日—2014 年1月3日:2012级学生有公共必修《体育》课程的(依据教学计划)要进行网上选报具体的体育项目(具体选课时间和流程另行通知)。
二、注意事项
1、录入教学计划时:
① 各院系要仔细核对每门课程的代码、学分、课程类别、考核方式录入是否正确;
② 核对教学计划时如发现没有“课程类别”信息,必须在“录入理论课程”内进行完善,否则会影响学生网上选课及评教工作的开展;
③ 所有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均需按照“设置专业实践环节”录入,其他课程按照“设置专业理论课程”录入;
④ 教学计划中作为一门课程的实验课,必须录入教务系统;如仅作为理论课的实验环节的实验课,则不需录入系统,而需要在排课结束后交纸质课表。
2、设置教学任务时:
① 选择“授课方式”时,上机课选择为“上机”,实验课选择为“实验”,其它课程的授课方式一律选择为“讲授”;
② 再次核对周学时的正确与否;
③ 原则上每一条教学任务只能有一个主讲教师,若某课程存在分段上课情况的,请将相应教学任务按照每个时间段选择该段相应的任课老师;
④ 学生的上课周数设置为6-18周,需要打段上的课程,要根据此周数进行推算并准确设置;
⑤ 周学时为单数的,各院(系、部)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设置教学任务时,只需在“连上节数”一栏选择“2”即可,不必再选择单双周,为保证教室高效利用,不允许设置3节连上的课程;
⑥ 设置教学任务时,每门课程是分班上还是合班上,一定要考虑清楚后再设置教学任务。
3、课表发放前:
请严格核对课表与教学计划的一致性,未按教学计划排课而出现多排、漏排、错排等情况的,将按教学事故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总之,请各院(系、部)要按照相关流程和时间安排,科学、准确地核对开课计划和录入排课所需的各种数据,确保系统排课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新乡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