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学院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4日 15:17 作者: 点击:[]

    为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树立教育教学优秀典范,鼓励和表彰在教学岗位上忠于职守和成绩显著的教师,引领和培育教师队伍,尤其是帮助青年教师健康成长,本学期将举办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委会主任:杨宏志

    副主任:吴中

    委员:刘莉莉、李兴亚及各院(系部)院长(主任)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郑宝霞

    成员:赵文斌、司长玉

   二、活动安排

    1、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年龄一般要在40岁(包括40岁)以下,出生日期为1973年1月1日以后且本学期担任授课任务(包括理论和实践课)的我校教师。

    2、参赛条件

    ①热爱本职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学工作成绩突出。

    ②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优良,未曾发生教学事故、教学差错。

    ③积极进行教学改革特别是进行课程改革,在理论教学、实验教学和教学研究等方面努力探索、勇于创新并取得较好的效果。

   三、竞赛评审组

   1、初赛——院(系、部)评审组

   由院(系、部)成立评审小组,组织评审。

   2、复赛——校教育教学督导委评审组

   学校教育教学督导委员会对所有参赛的教师进行评审。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分文科组、理工组和体育艺术组三个小组分别听课、评审。同时纳入本学期学生评教成绩。

   3、决赛—校评委

   学校成立决赛评委,对各组推荐人员,分文科、理工和体育艺术三场进行现场决赛打分。

   四、方法和步骤

   1、第一阶段:听课、评议、推荐。时间为11月3日到11月23日。

   结合《新乡学院关于组织开展教师全员听课活动的通知》的安排,各教学单位组织听课选拔出讲课成绩优异的青年教师,于11月29日下午5点前报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各教学单位报送的名额原则上不超过3名。同时还要报送《新乡学院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申报表》(附件1)。

   2、第二阶段:学校组织评教。时间为12月2日至12月13日。

   评教由学生评教(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和校教育教学督导委员会评教两部分组成。

   参加评选的教师在此阶段应自觉接受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对教学资料(讲稿、教案、教学进度表等)的检查。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根据听课和检查情况,对每位参评的教师进行评分,每组评出的优秀人员再进入公开课堂决赛环节。

   3、第三阶段:公开课堂教学竞赛。时间为12月中旬。

   根据第二阶段评教结果,每组各前若干名的青年教师进行现场教学竞赛,竞赛分文科组、理科组和体育艺术组同时进行,竞赛时间和评委另行通知。

   五、选拔标准及奖励

   1、成绩比例

   学生评教结果占20%,教学督导委员会评教结果20%,现场教学评教得分60%(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校组委会根据参赛者竞赛总评分数和平时获奖情况进行综合评议,产生教师教学竞赛名次。

   2、竞赛奖励

   竞赛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获奖的教师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金。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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