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为了加强学风建设、督促本科学生更好地学习,根据学校领导要求,现将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期中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对象
期中考试在教学周第11周(11月11日-11月17日)进行。本学期在校本科生都应参加期中考试。
二、考试科目
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考试课(含公修类考试课及专业类考试课)。有以下情况的课程不要求期中考试:
1.分时间段上课的考试类课程。
2.提前结课专业的考试类课程。
三、考核方式
期中考试采取的方式(指开卷、闭卷、笔试、口试、机试等)可由教研室根据课程特点灵活掌握。
四、成绩记载
期中考试成绩要和平时成绩、期末成绩一起计入课程总评成绩,以上三类成绩占课程总评成绩的比例一般分别为20%、10%、70%。
五、考试纪律
各院(系、部)要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教务处在期中考试期间将对各单位的考试纪律情况随机抽查。
六、考试材料
考试结束后,期中考试材料要注意保存。
新乡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