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请于9月6日中午前,将本学期的实习计划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以便进行实习统计和实习经费预算。要求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填报实习计划,教学计划中未体现的实习无法进行经费预算。
二、请以专业为单位进行填报,如:一个专业下有多个班级,以专业为单位,只填写一行,请勿几个班级填写几行。
三、请统一填写《新乡学院实习计划表》(附件),不要自造其它格式的表格。
四、请同时报送纸质版(签字、公章)和电子版(sjk@xxu.edu.cn)。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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