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经过调研和向各院(系、部)征求意见,现对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案等格式,做如下规范:
1.教案格式以院(系、部)为单位进行规范,学校不作统一要求。
2.教学大纲包括理论课教学大纲、课程设计指导书、实习大纲及实验大纲编写体例按附件1。
3.理论教学进度表编写体例按附件2。
4.实验课教学进度表编写体例按附件3。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三日
上一条:关于统计本科课程实验开设情况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修改毕业论文《排版规范》及提供毕业论文整体模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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