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工作的安排意见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22日 10:10 作者: 点击:[]

各相关院系:

根据《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学科(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豫学位办[2010]4号)文件要求,2013年度我校新增广播电视编导、生物技术、心理学、艺术设计、音乐学5个学士学位授予专业,为做好新增授予专业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请相关院系参照《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学科(专业)神格工作的通知》(豫学位办【20104号文件)中的附件2(《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审指标体系》)以及增列学士学位专业的实际情况,认真进行专业建设检查并形成专业建设档案和汇报材料,形成一套“迎评档案支撑材料目录”。

二、认真填写豫学位办【20104号文件中的附件4《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简况表》并于 201347日前 ,将该《简况表》与正在执行的教学计划(各一式3份及电子版材料),及迎评档案支撑材料目录(加盖院系公章),报送教务处审查。

三、 48-9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抽查相关院系档案资料并听取相关院系负责人专业建设汇报,对申请新增授予专业进行评审。

四、 410日前 ,教务处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结果,整理各院系上报材料,报送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五、根据规定,省学位办将组织专家对各校上报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对书面审核有问题的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省学位办将提出整改或处理意见。如有必要,省学位办将组织专家组到学校进行实地考察评审。

六、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申请和评审工作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和学校形象,请各相关院系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按时间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新乡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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