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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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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工作的安排意见
2019-03-29 09:44   审核人:

各相关学院:

根据《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学科(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豫学位办[2010]4号)文件要求,2019年度我校拟新增新能源材料材料与器件、翻译、文化产业管理及软件工程四个学士学位授予专业,为做好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认真填写豫学位办[2010]4号文件中的附件4《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简况表》并于2019年4月8日前,将该《简况表》与正在执行的培养方案(各一式3份及电子版材料)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二、4月10日前,教务处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结果,整理各学院上报材料,报送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三、根据规定,省学位办将组织专家对各校上报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对书面审核有问题的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省学位办将提出整改或处理意见。如有必要,省学位办将组织专家组到学校进行实地考察评审。

四、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申请和评审工作涉及学生切身利益,请各相关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按时间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新乡学院教务处

2019年3月28日

附件【豫学位办〔2010〕4号 (3)(1).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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