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8〕467号)(见附件)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健全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查找堵塞安全漏洞,营造良好的实验实践教学环境和秩序,迎接河南省教育厅的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相关学院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工作;逐条落实,并体现在自查整改总结材料中。
2.自查整改总结材料和教学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表请于2018年7月6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科(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送交至A14-0209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xxysjk@163.com)。
教务处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