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安排,现组织对第二批课程教学大纲进行统一互审。请各组长牵头组织协调本组大纲互审工作,并形成本组审核意见后于3月27日前报教务处。互审具体安排如下:
序号 |
院部 |
组长 |
成员 |
1 |
商学院、管理学院、文学院、 新闻传播学院 |
马光华 |
韩楠、郭丽娜、 左攀峰、李娟、王贺强 |
2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
程素君 |
徐彦、贾蒙、马芸、姚恺 |
3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
潘红 |
茹蓓、皮磊、 徐绍红、张艳芳、黄楠 |
4 |
教育科学学院、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外国语学院、大学外语部 |
杜丽娟 |
但柳松、张玉山、 李艳叶、王红梅、宋西妮 |
5 |
艺术学院、体育学院、音乐学院 |
耿聪 |
黎红波、张利、杨媛媛、胡晓瑛 |
备注:划线成员兼任本组联络员,负责与组长及各院部协调沟通,协助组长安排本组评审工作。
教务处联络人: 陈晓前;电话:3683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