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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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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工作的安排意见
2018-03-20 08:52   审核人:

各相关学院:

根据《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学科(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豫学位办[2010]4号)文件要求,2018年度我校拟新增秘书学、新闻学及电子商务三个学士学位授予专业,为做好新增授予专业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认真填写豫学位办[2010]4号文件中的附件4《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简况表》并于2018年4月4日前,将该《简况表》与正在执行的培养方案(各一式3份及电子版材料)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审查。

二、4月5日-6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抽查相关院系档案资料并听取相关院系负责人专业建设汇报,对申请新增授予专业进行评审。

三、4月10日前,教务处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结果,整理各学院上报材料,报送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四、根据规定,省学位办将组织专家对各校上报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对书面审核有问题的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省学位办将提出整改或处理意见。如有必要,省学位办将组织专家组到学校进行实地考察评审。

五、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申请和评审工作涉及学生切身利益,请各相关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按时间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新乡学院教务处

2018年3月20日

 

附件【豫学位办〔2010〕4号.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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