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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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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上半年教学工作量计算的通知
2017-06-06 11:35   审核人:

各教学单位

从即日起开始计算2017年上半年教师教学工作量,具体要求如下:

使用2017年上半年教学工作量统计表(附件)如实填报本学期教学工作量

⒉满教学周数如下:

(1)考试课上课周数为19周,减去1周和第12周的周一,1、第8和第16周的周,第10周的周三、周四、周五。

(2)本学期毕业班上课的课程按照实际教学周计算。

(3)考查课程(形势与政策、军事理论、公共选修课等)、实验课程按照实际教学周数计算。

(4)因见习、实训或值周等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停课的专业,减去相应的周数。

⒊原则上按照课程归属单位计算专、兼职人员的教学工作量,在多个课程归属单位承担教学工作任务教师的工作量经与教师协商后,汇总到一个课程归属单位;公共选修课由素质教育中心统一计算,院部不再重复计算。

⒋指导2017届毕业生毕业论文工作量、实习工作量等需提交教师指导学生人数统计表纸质版,加盖院系部公章后到教务处实践科审核,盖章。

计算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

联系人:张文杰,联系电话3683007。

各院(部)教师工作量核对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院(系、部)

619日上午

就业指导中心

619日下午

社会科学部

620日上午

大学外语部

620日下午

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

621日上午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621日下午

管理学院

622日上午

文学院

622日下午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623日上午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623日下午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624日上午

机电工程学院

624日下午

商学院

625日上午

化学化工学院

625日下午

外国语学院

626日上午

教育科学学院

626日下午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627日上午

艺术学院

627日下午

新闻传播学院

628日上午

音乐系

628日下午

体育系

 

 

 

           教务处

                                                20176月6

 

附件【附件:2017年上半年教学工作量统计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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